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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兴宁中学采购多媒体教学设备项目采购公告
发布时间:2017-06-19 09:14:29

采购编号:NBMC-20171015G磋
发布日期:2017年6月19日
      根据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招标通知书,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兴宁中学委托,就本招标编号的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。
一、项目内容:
子包号  项目名称  数量  预算(万元)  项目要求
一  采购多媒体教学设备项目  1批  45  详见磋商文件“第四部分”

*二、合格的供应商的资格标准:1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2)注册地在全国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;
3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
4)本项目未经业主同意不允许分包,严禁转包。
5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
的其他采购活动。

三、采购文件发售日期: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16:30前止(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),每天北京时间08:30-11:30,14:00-17:00。

四、采购文件售价、地点及方式:
1、售价为每子包500元人民币,招标文件售后不退。请按下述户名、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(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、子包号),如需邮购,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。(户名:宁波名诚招标代
理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,宁波银行海曙支行,帐号20010122000469620)。
温馨提示:供应商汇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至我公司,并在底单上注明单位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、电子邮箱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子包号,请给予配合。供应商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
票的,购买标书同时须提供单位开票信息,内容包括单位全称、纳税人识别号、开户银行及账号、地址及财务联系电话,未按时提供的默认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。
2、购买标书地点: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(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-1室)。

五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应于2017年6月30日13时00分之前递交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(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-1室),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购买采购文件者将被拒收。

六、磋商时间和地点:定于2017年6月30日13时00分在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(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-1室)开始。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参加。

七、其他事项: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必须到“宁波政府采购网(www.nbzfcg.cn)”上注册登记成功。

八、采购人:
名      称:宁波市兴宁中学
地      址:宁波市学府路61号
联系人姓名:刘老师
电      话:0574- 88126729
 
九、招标代理: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名      称: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地      址: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-1室
邮      编:315000
电      话:15957855117
传      真:0574-87103586
邮      箱:877638431@qq.com
联  系  人:张啸科、董初林

  • 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
  • 0574-871012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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